一、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的措施、严格“三检”制措施
1、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1)项目质量保证
泛普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使质量目标分解到位,层层落实到人,项目质量保证。
(2) 质量管理实行“双线”控制
一条是以项目经理为首,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的由项目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和班组质量检查员组成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对项目全过程质量实行自控;
另一条是由投标人总工程师领导下的投标人质量保证部对项目工程质量实行强制的内部监督。
质安部与项目管理班子分离,单独行使“停工权”、“奖罚权”、“限令整改权”等权限,其工作职责,监督程序和权限等依照投标人内部专门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制,并建立奖罚制度。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与投标人总经理签订“创优目标责任状”,项目按工程面积向公司交纳质量押金,达到优良标准,押金返回,按10元/m2的质量奖励。各施工专业队、班组进场前,应先签订质量保证书,确定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并在每月结算中,按比例扣除一定的质量押金。根据目标的兑现情况,给予重奖重罚。
泛普工程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以便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并按管理责任制对管理层质量管理优劣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与年度工期奖挂钩,在各作业层中实施“定人员、定任务、定工期、定质量、定安全、定报酬、定奖罚”的“七定”质量责任制,并跟踪落实,奖罚分明以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4)质检人员及时检查验收
保证对项目部派驻的质检人员及时检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分项工程均不得进入下道工序,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返工,并对责任班组及工序负责人进行处罚,使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在各自施工阶段得到保证,以工序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5)实行“质量工资制”
项目管理人员奖金与质量挂钩,具体办法为奖金=基数×当月合格率。
生产一线工人实行优质优价,加大优良与合格间的差距。质量监督站认定为优良的分项,其结算单价为合格分项的1.3~1.5倍。不合格分项的返工损失及因此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添加专属销售顾问
扫码获取一对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