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盘点概述
1. 盘点:为确定仓库内或其他场所内现存物料的实际数量,而对物料的现存数量加以清点。盘点的目的在于检查金额、数量与时间。
2. 盘点方法有三类:定期盘点制、连续盘点制和联合盘点制。为了把账簿上显示的物料与仓库内或其他库区内物料的实有数量进行核对,应从核对数量开始,进而核对金额。首先是核对数量,对数量进行核对是库存管理工作的需要。其次,由于在保管中不允许使物料质量下降,所以应对其状况做详细检查即物料损耗情况的检查。第三,找出保管方法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工作,还需要进行库存物料保管现状的检查。最后是对常备量库存状况检查。
3. 一般盘点模块的结构如下,见图2-2:
4. 盘点逻辑:ABC分类决定了库存控制的层次。当作了一次周期盘点或实际库存时,盘点容差指出了实际零件数量和记录中的可供货量(或年用量)之间的可接受差异。如果某零件超出了这个百分比或者总数(货币价值)容差范围,这次盘点认为是错误的。周期盘点是周期性的货物清点。盘点的频繁程度由零件的ABC类型决定。在进行新的盘点时,输入盘点数目并将之与可供货量比较。
如果新的盘点数目在容差范围内,则可供货量将按盘点数量更新。如果不在容差范围内,系统将记录此次盘点,但是不更新余额。
在超出容差范围的数量被迫进入系统以前,盘点作为一次重新清点记录。在输入重新清点之前,应该核对实际数量,可按下列原因追查:
(1) 账物不一致是否属实;
(2) 盘盈盘亏是否因记账错误或进料、发料的原始单据丢失造成料账不足;
(3) 是否盘点人员不慎多盘或将分置数处的物料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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