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来,一个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创新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受到广泛的重视。各地政府也相继推出了一批示范项目。同样,社会各界也对这一经济运行模式给预了高度的关注。作为中国建筑业领军者的中国铁建也利用网络视频这一信息平台,邀请中国PPP学界第一人,清华大学王守清教授,对全系统内的有关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结合聆听教授的讲课,并通过课后查阅有关资料,以加深自身对这一“新”理念的认识和理解,并就我本人的理解谈一些还不算很成熟的体会,一则算做学完之后,为巩固所学内容而补交的一份比较潦草的作业;二则则渴望能够同业界同仁商榷、交流,共同提高。
应该说,PPP模式并不是新鲜事物,不论在国外或者国内,都有许多可供借鉴的操作实践经验。这个最早起源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英国,此后传入中国,并由一批港商进入了中国高速公路建设领域,以合资企业的形式,与多个省市政府合作,运用国外资本,采用BOT建设-运营-转让)模式,并很快在全国各主要城市掀起高潮,并延伸到自来水、地铁、新城开发、开发区建设、燃气、路桥等领域。虽然有成功的案例,但失败的例子更多。究其原因,除了在引入之初,由于缺乏相关的行业经验,政府缺少跟私营企业签订公平合理合同的能力,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而引发公共利益和企业收益之间冲突和矛盾;对项目运行过程中所存在的周期长、中间变数多等因素缺乏足够的考量,是项目运行的长期性的经济和市场风险不可预控。这就不免引发我们共同对这一问题的深度思考。
首先,新的一轮PPP模式热潮的兴起,不仅参与的机构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其涉及的领域、行业和业务板块也有了进一步的拓宽。同时,PPP模式具有“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三大特征;而对于这个在新的运行模式之下有关各方权责利的划分和在各自在不同发展阶段目标责任的界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就对相关行业、财务、法律、金融、环境等多方专业中介咨询机构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同样,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广泛的参与其中,借助PPP东风实现企业发展的可持续和转型升级,打造再次跨越式发展的新引擎,通过企业内部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引进吸收,组织和培养一支与之相适应的项目运作前期的合理定价,相关财务、法律以及金融风险的管控,项目组织实施阶段各类潜在风险防控等相关领域的专业化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是实现这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的基础性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理念,长期从事作为国家基础产业的施工管理,尽管随着市场发展的延伸,不断探索资本运营架构下的BOT、BT、 BOO、TOO等多种经济模式,并在国际通行总承包模式进行积极的探索。但由于国内市场机制的不够规范以及各种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在这其中虽有不少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但失败的教训同样需要汲取。PPP模式其运行的周期比较长以及所涉及的相关问题的复杂程度远远超过前者。这就需要我们统筹谋划,建立以相关行业领域的一流的专家团队技术指导的智库,以企业内部相关业务板块一流的运营、管理人才组成的脑库,以具有丰富现场运行组织管理经验的生产、项目日常运营管理的人才队伍,进而为推进PPP模式健康有序,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强大引擎。
其次,强化对项目运作的开发风险、信用风险、工期工效风险、运营风险的有效管控,是实现企业在PPP模式下健康有序发展的决定性因素。PPP模式由于其项目运行模式的周期长,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的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这种政出多门的格局必然使项目在运行中受到外界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因此,项目立项初期的调研费、可行性研究的相关费、相关业务的各类咨询费。需要政府特许权协议,涉及各类复杂的审批程序,由于诸多不确定因素造成项目不能按照预期的目标推进需要应对的各种预案等等,都构成了项目的开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