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各子公司业务经办人在办理付款申请时,应根据进货验收单和合同付款条款的约定,填写《资金审批表》并提出申请。同时,将付款依据(如合同、进货验收单等)通过扫描件放入OA系统中的“工作附件”,供后续审批人审阅时参考。
1.填制《资金审批表》:业务经办人根据进货验收单和合同付款条款的约定,进入OA系统的“资金审批表”栏,按照审批表的格式填写《资金审批表》并提出申请。同时,将付款依据(如合同、进货验收单等)通过扫描件放入OA系统中的“工作附件”,以便后续审批人审阅时作为参考依据。
2.完成审批或审核:
(1)分公司或子公司业务部门审批
(2)子公司财务室负责人审核
(3)子公司负责人审批
(4)公司预算财务部部长和监察审计部部长审核
(5)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6)总经理审批
各相关负责人员应根据合同的条款和进货验收单据显示的内容,对《资金审批表》中提出的付款事项进行审核,并根据职责权限签署具体审核、审批意见。子公司财务室负责人应先清楚说明与该付款事项相关的账务情况和未达账项的经济业务情况,然后签署本部门的审核意见。公司预算财务部部长和监察审计部部长负责对《资金审批表》的相关审批流程、付款理由和公司资金状况进行复核,并对不符合付款条件的事项注明原因退回。所有审批操作都在OA系统中的“待办事项”模块中进行,“审批”操作与公文处理流程中的审批操作相同。
3.统计并制作表格:对下次还需审批的未完事项,在领导批准付款后,资金付款申请主办人员根据《资金审批表》进行统计并制作EXCEL表格,挂在“电子公告”上,为下一次的审批流程做审批基础,供有权限的审核人和审批人实时查阅历史审批记录。
4.短信通知:在OA系统的基础上加入短信通知功能,实现实时手机短信息通知并提醒当事人资金审批流程。当有审批任务时,OA系统会发送短信至审批人,提醒其当前有待审批任务,并可多次提醒催促审批。
5.资金审批凭据保存:审批流程完成后,最后审批人将资金审批单提交发起人。发起人保存后,在OA系统中将资金审批单打印并交财务部门作为付款审批凭证附件,随记账凭证保存。
6.资金审批责任追究:为保证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严肃性,所有财务收支必须按照流程办理审批手续。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一经发现应追究财务人员和其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造成经济损失,还应追究其经济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资金审批人外出时的审批方式:
一种是在出差前进行“授权”设置。审批人可在OA系统的“个人办公”-“个人设置”-“外出授权”中新建一个“代理人”,将审批权限授权给该代理人。
另一种是填表人通过电话请示审批人,审批人口头同意后,通过手机短信息发送授权信息至填表人、OA系统管理员和下一审批人的手机进行三方确认,信息保留期到审批人补签为止。
OA系统管理员根据审批人确认信息在OA系统中进行适当的工作调度。在审批完成后,填表人再将信息返还给审批人确认。审批人还可随身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DMA无线上网设备,在出差期间随时随地进行资金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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