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当中,发包方往往会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交给承包方来做,而承包方又会将劳务作业发包给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完成。那么大家知道知道什么是劳务分包工程吗?而劳务分包的概念又是怎样的呢?
一、劳务分包的概念是什么
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建筑业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作业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的劳务分包,一般不需要发包人或者承包人的许可。业主不得指定劳务承包人,劳务承包人也不得将该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其他相应资质的劳务承包单位或者他人。
在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以及此后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均提到分包的概念,但该分包的概念均属建筑工程的分包,不涉及劳务分包。2001年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首次界定了劳务分包的概念,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并规定取得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
在劳务分包中,劳务承包商仅提供劳务,而材料、设备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仍由总承包提供。劳务分包纯粹属于劳动力的使用,其他一切施工技术、设备、材料等均完全由总承包单位进行负责。
二、劳务分包工程管理系统的特征
1、劳务分包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为前提唯一要件的,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是包工不包料或者是包工包辅料的合同。
3、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4、劳务分包无须经发包人的同意,劳务分包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内容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而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三、工程劳务分包的强制性要件、资质
依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等规定,承接劳务分包的企业,必须获得相应劳务分包资质,严禁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包工头”。因此,对于工程劳务分包而言,其首要要求就是劳务分包人只能是具备承揽相应劳务作业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而不允许个人承揽劳务作业。
关于劳务分包的概念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同时,还提供了劳务分包特征的内容,一般劳务分包是在建筑工程中的劳务,与我们说的劳动关系当中的劳务还是有所区别的。
随着目前国家对基础设施和交通领域设施建设投入的加大,每年国家在交通设施建设方面的投资日益增多,给国内的路桥施工企业带来了无数机会,公司中的标越来越多,此前公司的机械设备及人员数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施工的需要,因此管理型项目应运而生,而随着管理型项目所带来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也就在工程建设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本文主要从劳务分包的利弊及其目前的形势作一个简要的分析与思考。
四、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利与弊
劳务分包作为现在组织劳务人员的首选方式,给项目的生产带来了许多的便利,这些便利着重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可以减少企业的在职员工数量,从而降低企业的成本
企业的员工数量越大,意味着企业承受着越多的社会压力和经济压力。社会压力主要表现在众多的职工依靠企业生存,如果企业的经营业绩不理想,达不到相当的盈利水平,就无法保证企业员工的福利待遇,甚至会导致大规模的员工失业,大批的员工因失业流入社会,会对社会的稳定性带来或多或少的负面影响,同时还会降低企业的社会影响力;经济压力主要表现在企业为此支付的社保费用、培训费用、闲置生活费、管理费用等。根据劳动法,企业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部分民营企业未购买)等。员工进入企业后,企业还将投入很大一部分费用用来对旗下员工进行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此外,企业在没有项目时,还要保证旗下闲置员工的基本生活费用,员工人数越多,那企业为之付出的金钱必然越多,对企业的资金运作带来不小的压力。
2、企业可以优先选择实力更强,技术水平更高,更易于管理的劳务分包组织
目前国内部分企业正在为旗下员工的技术水平、专业知识、组织观念而苦恼。企业的员工来自各个层次,有大中专毕业生也有农民工,他们的知识、素质、思维方式等都不一样,尽管经过了培训,但各方面仍存在较大差异,给企业的管理造成了一定困难。而劳务分包是通过层层比选、重重考核后决定的劳务分包组织,企业掌握着主动权,可以从容的选择最优秀的劳务分包组织,减少了企业的管理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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